各单位: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物院党发〔2019〕57号),对下列5名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1.李晓庆同志于2021年11月8日提任经济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已满一年;
2.李燕荣同志于2021年11月8日提任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已满一年;
3.孙静同志于2021年12月13日提任学校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巡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已满一年;
4.梁晨同志于2021年12月13日提任人事处处长,试用期已满一年;
5.付莉同志于2021年12月13日提任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已满一年。
以上5人的试用期满考核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3日。考核期间,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考核组反映考核人选或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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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隽咏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