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干部专题会讨论研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北京市区局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考流程》和《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物院党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常委2022年第22次会议决定启动3个副处级领导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任职条件
1.岗位
法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和后勤管理处副处长等副处级领导岗位3个。
2.任职条件
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资格。此外还应具备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具体任职资格(见附件)。
二、选拔的主要步骤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以上3个岗位均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按照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竞聘答辩、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程序进行。自荐报名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16日。自荐报名表纸质版于9月16日下班前交崇德楼915办公室,电子版发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bwu.edu.cn)。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选拔任用改为考察任用的方式进行。
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