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院干字〔2006〕21号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聘任张惠颖同志为北京物资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免去其担任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的职务。
龚树生同志不再兼任成人教育学院院长职务;刘丙午同志不再兼任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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