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院干字〔2006〕22号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胡伟同志为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06年10月31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
聘任王汝芳同志为研究生部教学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06年10月31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
聘任张晓静同志为体育教学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06年10月31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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