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院干字〔2006〕24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金海水同志原工商管理系教学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和鸿同志原物流系党总支副书记、行政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赵娴同志原研究生部教学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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