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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中国共产党北京物资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2007-03-08 00:00  

 

物院党字〔2007〕8号 

各党总支部:

2007年2月15日,市委组织部对我校党委上报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物资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物院党字〔2006〕36号)作了批复(京组通〔2006〕12号),原则同意我校4月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并要求我校做好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是在我校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是我校全体师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治校理教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动员和组织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实现“十一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总支、党支部和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提高思想认识,着眼学校大局,增强做好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从现在开始到党代表大会召开,只有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将筹备工作作为近期党的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总支和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北京物资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日程表》(见附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筹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党总支要成立筹备工作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凡比较重要的问题,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

按照学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物资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物院党字〔2007〕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木春为组长、校长谭向勇、副书记沈小静、纪委书记张希平为副组长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是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秘书组、组织组、宣传和会务组,负责筹备的具体工作的落实。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党代会的筹备工作,确保党员的参与率达到100%。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将这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作为对全体共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向上,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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