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院干字〔2007〕6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庄菁同志为国际交流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自2007年8月1日至
2008年8月1日。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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