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研究,刘木春同志不再担任北京物资学院党委书记职务。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京组通〔2010〕54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将于2012年3月9日,对刘木春同志任党委书记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离任检查,检查主要采取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特此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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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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