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精神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共产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献原则与参与对象
坚持捐款自愿,不限数额,以现金形式捐献。
参与对象为学校全体共产党员,以及自愿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
二、捐献时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2012年6月20日-7月10日之间,组织本总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的捐款活动。
6月27日学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将组织现场捐献仪式。7月11日16:30分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收到的捐款送到党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将捐款活动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坚持捐献原则,认真组织“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通过捐献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营造良好和谐氛围,展示我校共产党员献爱心的风采。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