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进一步健全党内关怀和帮扶机制,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管理办法》(物院党发[2014]12号)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补助慰问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党委常委会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困难党员情况,研究确定补助慰问对象和补助标准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助安排困难党员慰问、发放补助事宜。
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补助,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兼顾公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不仅要从生活上照顾,还要注意从思想上、组织上关心困难党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真正做到补有所需,使活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