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院党字〔2006〕22号
各党总支: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06年区县局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京组通〔2006〕29号)精神,为开好我校系(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各单位应在7月15日之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在确定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地点后,提前3天告知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纪委等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将参加会议。
二、民主生活会主题
1.围绕学习贯彻党章、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查找领导班子不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差距。
2.把落实中央制止奢侈浪费有关制度规定,坚持“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3.结合“八荣八耻”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三、认真抓好会前的几个重要环节
1.认真组织学习
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有关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会有关文件。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平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2.广泛征求意见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
3.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检查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会前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一式两份交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秀华
电 话:89534616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