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08〕1号)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手册》(简称《工作手册》)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政工职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见《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08〕1号)。
二、具体工作安排
1.申报审核工作
(1)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根据有关政工职评政策提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
(2)申报人经审核同意后,应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需提交《申报表》四份。《申报表》电子版在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盖章。
(3)申报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提交一篇为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而撰写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答辩论文(3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担任现专业职务以来本人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代表作品(中级为一至二篇;高级为二至三篇)。
(4)晋升助理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者,应提交本人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包括本人当年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担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各年度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5)申报各档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均应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的复印件1份。
①学历证书
②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③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④本人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获得的奖励或成果的证明材料
2.报送材料及时间
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除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外,还应包括以下材料:
①单位考核推荐材料
②《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人员名单》
③《政工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预审表》
④《评审高(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综合计分表》
⑤《论文审阅成绩及答辩成绩汇总表》
⑥《北京市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公示结果登记表》
报送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材料,参照报送高级政工专业职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参加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在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
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市委教育工委政工职评办公室。
3.答辩和评审工作
(1)校内答辩评审时间
论文审阅:5月1日-11日;
论文修改:5月12日-20日;
论文答辩评审:5月21日。
(2)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须参加由市委教育工委政工职评办公室组织的答辩,时间初步定在7月5日。
4.审批与公示
学校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报的申报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党委组织部网页公示一周。
二、工作机构
1.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木春
副组长:沈小静、张希平
成 员:杨 蓉、刘永胜、朱润辉、李士元
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政工职评的领导工作。
2.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办公室
主 任:杨 蓉
副主任:王秀华
成 员:马添翼、张 莹
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办公室负责我校政工职评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委组织部,
3.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评审委员会
主 任:沈小静
副主任:张希平
委 员:杨 蓉、刘永胜、朱润辉、胡占君、李士元、胡瑞旺、王志利、刘耀京、李邢西、王秀华
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人员的论文审阅、答辩和评审工作。
望各党总支组织好本单位政工系列人员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表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4月1日
附件:
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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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4月28日
| 1.部署
2.准备申报材料(申报表从组织部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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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前
| 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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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5月11日
| 论文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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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5月20日
| 论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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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 论文答辩、评审(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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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6月1日
| 复核材料;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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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6月8日
|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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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10日
| 将申报材料整理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职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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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初定)
| 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论文答辩(市委教育工委职评办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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