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院党组通〔2008〕10号
各党总支: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京组通[2008]75号)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2008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补充通知》的精神,为开好我校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各单位应在2009年1月16日之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院系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测评会同一时间召开)。在确定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地点后,提前3天告知党委组织部,学校领导、纪委和组织部等相关人员将参加会议。
二、民主生活会主题
民主生活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开展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主题召开。
三、认真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00]3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
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组织班子成员深入、系统地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有关文章,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和奥运成功经验,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二)广泛征求意见
在认真学习上述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
(三)提出整改措施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遵守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襟怀坦白,不回避矛盾,不脱离实际,不空泛议论,确保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1月16日前,各单位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交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杨 蓉
电 话:89534615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