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09]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和北京市专家联谊会培训中心联合下发了《举办2010年度全市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辅导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现将有关继续教育培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英语辅导培训于2009年11月上旬开始授课,2009年12月下旬结束,并安排考试。
2.计算机辅导培训于2010年1月上旬开始授课,2010年1月下旬结束,并安排考试。
3.专业知识辅导培训于2010年3月上旬开始授课,2010年3月下旬结束,并安排考试。
4.继续教育培训于2010年4月上旬开始授课,4月下旬结束。
二、辅导教材及相关费用标准
1.专业知识辅导考试内容:《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3月版)。培训及考试报名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0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100元/人。
2.计算机辅导考试内容:《北京市政工职称计算机考试教程》。培训及考试报名费:635元/人,其中培训费30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335元/人。
3.英语辅导考试内容:《公共英语》(二级)。培训及考试报名费:中级420元/人,其中培训费20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220元/人;高级470元/人,其中培训费23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240元/人。
4.继续教育辅导内容:专题讲座六讲。培训报名费:180元/人。
三、培训地点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以培训中心最终通知的培训地点为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培训对象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符合申报政工职称条件的人员。
1.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专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纪委、工会、共青团、保卫、离休干部管理等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申报条件
(1)申报助理政工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专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4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申报政工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
(3)申报高级政工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
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
(二)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有效时限
1.专业知识考核合格
三年有效。
2.计算机和英语考核合格
在没有晋升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时,均有效。
3.继续教育考核合格
当年有效。
(三)报名方法及交费
在组织部网页下载《2010年度北京市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报名表》,填好后交到党委组织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浅背景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
请按照所需参加培训辅导的课程,缴纳费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12-14日。
2.报名地点
学校党委组织部111室、113室。
联系人:张莹、解进强
电 话:89534218,89534616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告知符合条件的同志,并请登陆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进行报名。
附:《2010年度北京市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09年10月12日
附件:2010年政工师继续教育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