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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方案
2009-10-14 00:00  

 物院党发〔2009〕18号

根据中央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和学校党委制定的《处级干部考核规定(试行)》(物院党字〔2006〕13号)要求,对2008年竞聘上岗的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后应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为此,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处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试用期内承担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目标的检查督促。

二、考核范围

对2008年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1.新任处级领导干部;

2.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连任或轮岗的处级领导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与2009年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内容

坚持以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为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考核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坚持原则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考核工作思路、组织协调和依法办事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创新方面的成绩。

(三)工作作风

主要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的现实表现。重点是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四)履行职责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成效、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加强本单位基础建设的表现。重点是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取得的绩效等,特别是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廉洁自律

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的表现。重点是遵守中央和北京市及学校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生活作风正派,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考核工作机构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考核工作办公室由党委组织部、纪监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和人事处的有关同志组成(名单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五、考核工作程序

(一)考核准备工作

由党委组织部拟定被考核干部名单(见附件3),通知被考核干部写出述职报告,并交考核工作办公室。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

被考核的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述职,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要征求全校正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教学院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要征求有工作联系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

(三)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干部的情况,谈话范围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主要是副高职以上人员和科级以上干部,谈话人数由单位领导班子确定)。也可以采取查阅资料文件,包括被考核干部的学习笔记、论文、发表的文章、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

(四)形成考核意见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客观、公正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提出考核意见,向学校党委汇报。考核结果在公布前要向本人反馈,听取本人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于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胜任现职的处级领导干部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现职的处级领导干部解聘。

七、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时间安排

10月14日-18日,布置考核工作,撰写述职报告;10月19日-30日,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10月31日-11月2日,写出考核报告;11月3日,召开学校党委会,根据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和现实表现研究决定考核结果。

(二)考核工作要求

1.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工作的要求,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在考核中做到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考核。

2.请被考核人在10月18日以前将述职报告和一篇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文章(总结、体会、理论文章)交到考核工作办公室。

3.对被考核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看到成绩,又要看到缺点;既要对组织负责,又要对被考核的同志负责。

4.各单位要重视考核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时间进度完成考核工作。

附件: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3.考核干部名单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9年10月13日

  

附件1: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木春

副组长:王稼琼   

成 员:王旭东 龚树生 沈小静 翁心刚 张希平

王志鸣 刘丙午 杨 蓉 刘永胜 朱润辉

李士元

附件2:

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杨 蓉

成 员:李士元 朱润辉 刘永胜 张素珍 

申云贵 马添翼

 

附件3:

参加考核的干部名单

(共计13名)

经济学院: 尹德洪、刘崇献

物流学院: 张志勇

商 学 院: 魏国辰、于冠华

劳动人事系:尚 珂、唐华茂

法 政 系: 李惠阳

体 育 部: 衣锦光

继教学院: 李邢西、吴海建            

党委宣传部:孙 杰

科 研 处: 王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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