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4月13日-5月25日举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校全体处级干部,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挂职干部。
二、开班典礼时间
2011年4月13日(周三)下午2:00
三、地点:国际交流中心二层报告厅
请参加培训班相关人员于本周三下午1:50前签到入场完毕,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届时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刘建作专题报告。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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