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10〕1号)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手册》(简称《工作手册》)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政工职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10〕1号)(见附件)。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见http://gbc.bjedu.gov.cn/)。
二、具体工作安排
1.申报审核工作
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由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电子版在北京组工网http://www.bjdj.gov.cn“政工人员管理软件”下载,按照统一格式用A4纸打印,并签名、盖章。
2.申报材料准备
(1)申报各档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均应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①申报表4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③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④本人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获得的奖励或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⑤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包括本人当年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担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各年度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2)申报中级(含)以上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①为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而撰写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答辩论文(3000字左右)3份;
②担任现专业职务以来本人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代表作品(中级1-2篇;高级2-3篇)。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在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
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于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市委教育工委政工职评办公室。
3.答辩和评审工作
(1)校内答辩评审时间
论文审阅:5月11日-13日;
论文修改:5月14日-18日;
论文答辩评审:5月20日。
(2)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须参加由市委教育工委政工职评办公室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在6月底(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审批与公示
学校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报的申报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党委组织部网页公示一周。
三、工作机构
1.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木春
副组长:沈小静 赵凤琴
成 员:杨 蓉 刘永胜 朱润辉 李士元
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政工职评的领导工作。
2.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办公室
主 任:杨 蓉
副主任:刘艳荣
成 员:张 莹
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办公室负责学校政工职评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委组织部。
3.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评审委员会
主 任:沈小静
副主任:赵凤琴
委 员:杨 蓉 刘永胜 朱润辉 胡占君 李士元 胡瑞旺 王志利 刘艳荣
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人员的论文审阅、答辩和评审工作。
四、时间进度表
北京物资学院2010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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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5月10日
| 1.发通知部署
2.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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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前
| 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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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5月13日
| 论文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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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5月18日
| 论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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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 论文答辩、评审(北京物资学院政工职评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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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5月26日
|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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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 将申报材料整理后,上报市委教育工委职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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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初定)
| 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论文答辩(市委教育工委职评办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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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各党总支组织好本单位政工系列人员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