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0年11月,经过报名、答辩等程序,第三批校内挂职工作共有10名同志进行了挂职锻炼(其中1名同志后转为校外挂职,3名同志已任命为处级干部),挂职时间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
按照学校党委《北京物资学院关于选派挂职干部的若干规定(试行)》(物院党发[2008]3号)的要求,现对第三批校内挂职干部进行工作总结和考核。请校内挂职期满的干部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挂职干部考核表》(见组织部网页“文档下载”),进行挂职工作总结;请各挂职单位针对挂职干部的工作表现填写鉴定意见后,于2011年11月22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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