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13〕4号)文件(http://www.bjdj.gov.cn/bjdj/ARTICLES/65198/20131121/154925.htm),现将201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严格执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手册》中的规定,基本条件为:
(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人员参评范围
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党政兼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保卫、信访、计划生育、人民武装、老干部、学生工作等部门的专职干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二)申报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人员的年限要求
(1)政工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助理政工师:中专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3)政工师: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
(4)高级政工师: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
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
二、资格审核
申报人员需于12月9日前将资格审核材料交组织部(人文楼113,电话:89534616),并将《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zzb@bwu.edu.cn。由学校统一报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审核。资格审核资料包括:
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2、申评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如:如果需要累计计算政工年限请提供相关履历证明材料等)。
三、考试安排
申报人员须取得规定的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2014年继续教育审查的重点仍为24学时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请申报人员自主选择市政工职评办公室认定的培训单位报名学习。(详见《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附件)。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告知符合条件的同志,按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