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干部考核规定(试行)》(物院党字〔2006〕13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
年度考核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准确地考核评价学校各单位的建设情况,准确地考核评价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挥考核评价工作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通过考核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决策领导能力、办学治校能力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完成我校确定的战略目标,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年度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群众参与、全方位多角度考核的原则;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工作的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石柱、王旭东
成员:沈小静、翁心刚、王志鸣、许晓革、赵凤琴、刘丙午、邬跃、宋晓欣、傅强、刘世波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三、考核范围
学校现任处级领导干部和全校各处级单位。
四、考核内容
(一)处级单位考核
根据高水平特色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和各单位2014年度工作要点,总结评价各单位在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决策能力和作风建设方面,带领本单位教职工完成中心任务方面,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概括单位工作亮点。
(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
总结评价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推动本单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要求处级干部认真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包括述职、述德、述学、述廉,具体内容是:
1.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管理上水平的中心工作,从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认真总结履行职责的情况。
2.总结参加学习培训和完成上级要求的理论学习时数的情况(包括在线学习),撰写理论文章的情况并填表(见附件1)。
3.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入自查表(见附件2),自查的内容要体现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的述廉部分。
4.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五、考核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进行工作总结
时间:2015年1月6—15日
1.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各处级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2014年度工作,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2015年度工作设想。工作总结中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一项专门的重要内容。
全体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总结2014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报告抓党建工作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
2015年1月15日下班之前,由各单位统一将2014年度处级单位工作总结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zb@bwu.edu.cn)。
2. 网上公示
2015年1月16日,处级单位工作总结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在党委组织部的网页上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处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评议
(一)对处级单位的考核评议
1、召开单位内部民主测评会
2015年1月21日之前,各单位组织完成单位内部对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其余单位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议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会上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由单位内部全体教职工对处级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党委组织部统一收发测评票。单位内部测评围绕领导班子全面工作进行定性评价,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考评。单位内部测评结果反映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满意度与期望。
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与领导班子测评会合并进行。各单位应于1月15日前将测评会时间、地点报党委组织部。
2、考核组对全校各处级单位进行考核
2015年1月22日,召开考核组考核测评会,由考核组对处级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全校处级单位按单位性质不同分为党委职能部门、行政部门、教学单位三组进行。考核组成员由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对党委职能部门、行政部门的考核,由考核组在审查被考核单位2014年度全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以考核组成员打分的简单平均数作为考核组考核结果。
对教学单位的考核,对于6个教学院,教学工作,科研、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工作,学生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各占25%的权重;对于2个教学部,“教学工作”、“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各占25%的权重,其他工作占50%的权重。“教学工作”,“科研、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工作”以及“学生工作”分别由分管校领导带领相应工作部门在审查各教学单位2014年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每项工作给出一个分值;“其他工作”由考核组其他成员对教学单位就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查,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简单平均后作为对“其他工作”的打分。以四项工作打分的加权平均数作为考核组考核结果。
考核组考核结果是处级单位年度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考核组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二)对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单位内部民主测评
2015年1月21日之前,由单位内部全体教职工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其余单位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对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与领导班子测评会合并进行。测评会上被测评对象可以进行简单述职。测评票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收发。
2、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由学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审阅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结合年度工作实绩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测评。
对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评价,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考评。
六、考核结果认定及反馈
(一)处级单位考核结果的认定
处级单位的考核结果由党委常委会主要依据考核组意见,参考单位内部民主评议结果最终裁定。优秀率控制在30%左右。
(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认定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率控制在20%左右。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党委常委会依据各单位内部民主测评结果和校级考核结果,并参照单位考核结果最终裁定。
(三)其他事项
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不能评优评先。
2014年新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一般不评定为优秀。
2014年年度考核的结果是2014年度奖励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2015年3月底之前,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负责向处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反馈年度考核结果。
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要把年度考核当作一次全面总结和提高的过程,在全面回顾本单位2014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凝练亮点,谋划下一年度努力方向。
2.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提高思想水平,正确对待名利,通过年终考核提高工作能力,促进本单位的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3.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干部理论学习情况一览表》和《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表》从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填写好后,与本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一并发到党委组织部邮箱。
附件:
1.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干部理论学习时数统计表
2.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表
3.党委职能部门考核评议安排
4. 行政部门考核评议安排
5. 教学院(部)考核评议安排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2014年度北京物资学院处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