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的要求,2016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已开始,此次面向高校新申报项目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往年获资助的项目同时进行总结或阶段性总结。(详见附件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概况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自主选题研究、组建科研团队、聘请学术导师、出版学术专著、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举办国际国内展演、进行学术访问、合作研究和人才引进等。资助经费按照培养计划分年度拨付。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对参加过人才京郊行、博士服务团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评选程序和方式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的评选程序包括申请、校内审核、归口推荐、评审、公示审定等五个环节。
四、网上申请及审核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和学校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一)申请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
2013年以前获资助的A、B、C、D、E、G类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2014、2015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人才工作集体项目,应于2016年结题的,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或“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单位还需提交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个人网上填写新申请和结题信息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6月3日。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一旦保存,无法修改信息。
(二)审核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新申请或结题项目信息由学校进行初审,校内初审时间定于2016年6月4日至6月10日,初审合格项目信息将提交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复审,市委教育工委复审后提交市委组织部进行终审。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请申请人于5月23日至6月3日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表》,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市委组织部评审通过后,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打印相关纸质材料、签字后,交至学校组织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往年获资助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
1.以往获得个人项目资助,目前项目正在执行的,请撰写《受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于6月6日上午8:00前,将电子版发至bwu8953458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受资助项目进展情况”,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签字后请于6月6日下班前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4室),并应于结题当年登录“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2.以往获资助的项目应于2016年结题的个人,(1)请于6月3日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初审通过后请登录系统打印结题材料,并于6月6日下班前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2室);(2)请撰写《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包括2014-2016年个人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担任的社会职务等),于6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bwu8953458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签字后请于6月6日下班前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4室)。
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项目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
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的须提交《项目延期情况说明》,于6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bwu8953458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延期情况说明”,《项目延期情况说明》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请于6月6日下班之前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4室)。
联 系 人:陈博
联系电话:89534586
附件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附件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