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和文件精神,今年将进行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申报。第八批“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名。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推荐和评选:
(一)在教育、科研、卫生、体育、文化、社会建设等领域,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获得国家、市级奖项,在全市同行业青年中业务水平处级领先地位。
(三)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较大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
三、提名和推荐程序
(一)个人自荐。请符合条件的个人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http://sbpt.bjrcgz.gov.cn/GZBM/home.do),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4日。学校将对自荐信息进行审核,经校党委研究后,确定学校提名人选,报市委教育工委。
(二)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在京高校通过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进行初审,经征求专家意见、工委会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7月25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将把推荐人选信息通过系统上报。
(三)市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初评。通过初评的人员需提交纸质材料(届时另发通知),并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纸质材料将由市委教育工委统一上报。
联系人:陈博
电话:89534586
邮箱:bwu89534586@163.com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