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京政职办[201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北京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和北京市专家联谊会培训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2012年度全市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辅导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现将有关继续教育培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英语辅导培训于2011年11月上旬开始授课,2010年12月下旬结束,并安排考试。
2、计算机辅导培训于2012年2月上旬开始授课,2012年2月下旬结束,并安排考试。
3、专业知识辅导培训于2012年3月上旬开始授课,2012年3月下旬结束,并安排考试。
4、继续教育培训于2012年4月上旬开始授课,2012年4月下旬结束。
二、辅导教材及相关费用标准
1、英语辅导考试内容:《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标准教程》(二级)。培训及考试报名费:中级420元/人,其中培训费20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220元/人;高级470元/人,其中培训费23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240元/人。
2、计算机辅导考试内容:《北京市政工职称计算机应用基础教程》。培训及考试报名费:635元/人,其中培训费30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335元/人。
3、专业知识辅导考试内容:《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3月版)。培训及考试报名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00元/人,考试及教材费100元/人。
4、继续教育辅导内容:专题讲座六讲。培训报名费:180元/人。
三、培训地点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以培训中心最终通知的培训地点为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人员参评范围
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党政兼职、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保卫、信访、计划生育、人民武装、老干部、学生工作等部门的专职干部中,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人员。
(二)申报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人员的年限要求
(1)政工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助理政工师:中专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3)政工师: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
(4)高级政工师: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
(二)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有效时限
参加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3年有效;参加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在获得同级专业职务之前始终有效。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相应科目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其成绩在各自的有效期内予以承认。
(三)报名方法及交费
填写并打印《2012年度北京市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报名表》(右上角附加本人近期免冠浅背景色一寸免照片1张)、连同报名费,一并于10月17日下班以前交到党委组织部(人文楼113室),电话:89534616。
由于接到通知时间较晚,务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告知符合条件的同志,按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12年度北京市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报名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