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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4-10-29 00:00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http://zhengwu.beijing.gov.cn/gzdt/gggs/t1370469.htm)要求,2014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已开始,此次面向高校新申报项目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往年获资助的项目同时进行总结或阶段性总结。(详见附件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概况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自主选题研究、组建科研团队、聘请学术导师、出版学术专著、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举办国际国内展演、进行学术访问、合作研究和人才引进等。资助经费按照培养计划分年度拨付。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4.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三、评选程序和方式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的评选程序包括申请、校内审核、归口推荐、评审、公示审定等五个环节。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登陆“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bjrcgz.gov.cn)”填报信息参加评选(开通时间定为11月3日)。从2014年开始,“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改为网页版,原单机版不再使用。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请申请人于11月3-14日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表》,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于11月15-21日组织校内评审,通过初评的项目上报教工委,并逐级上报至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评审通过后,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打印相关纸质材料、签字后,交至学校组织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往年获资助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

    1.以往获得个人项目资助,目前项目正在执行的,请撰写《受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于11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签字后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2室),将电子版发至bwuzz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受资助项目进展情况”,并应于结题当年登录“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2.以往获资助的项目应于2014年结题的个人,(1)请于11月14日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初审通过后请登录系统打印结题材料,并于12月1日12:00前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2室);(2)请撰写《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包括2012-2014年个人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担任的社会职务等),于11月14日前将纸质版签字后交至组织部(崇德楼912室),将电子版发至bwuzz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

    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项目申请人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

    未能按期完成的个人项目须提交书面说明。

    联 系 人:陈博

    联系电话: 89534586

 

 

 

                                 组织部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附件2:《往年获资助尚未结项的项目名单》

附件3:《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附件【20141029181142898.rar已下载
附件【t1370469.htm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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